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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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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执行董事。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大沟、小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县乡村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__省__市__县(区)__乡(镇、)__村__组

  乙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身份证号:

  为推进乡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__村__组集体荒山(__山,内有少许果树)占地面积__平方米(__亩)因不宜采用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给本小组村民,且本小组村民也不愿意承包。为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振兴集体经济,村民小组采取公开协商的方式,并经过村小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__村__组作为发包人,将上述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__省_市__县(区)__乡(镇、)__村__组(简称甲方)集体荒山林地位于__一块荒山承包给__(简称乙方)开发旅游业及生态种养业。承包面积:总面积为__亩(如50亩),因消防通道和部分林地及陡坡面积包含在内,从中扣出__亩按__亩面积计算。承包期限:如58年(从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承包金计算:头18年的承包金每年__元,从第19年开始每年递增2%,直到协议终止。

  二、承包荒地四至界线:东至__,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三、付款方式:甲方承包给乙方的__山荒山,承包时间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于投资较大,乙方经济存在缺口。从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预付承包金拾捌(18)年,每亩每年__,总面积为伍拾(50)亩。结算承包金为__元于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后续四拾(40)年,每十年付一次承包金,每年递增百分之二(2%)结算为准。付承包金的时间为上一期的承包金到期后的一个月内。

  如乙方不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承包金,则需要承担每日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本期承包金)

  四、乙方在开发使用中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开发使用,开发使用中注重生态,注重环保。若五年内不开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不赔偿其支付的所有承包金。

  五、乙方对承包区域内和周围环境不得故意损坏破坏,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从事对环境有污染的工厂及大型养殖场。

  六、甲方保证承包区域无林权争议,在承包区域内,签订协议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签订协议之日起,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荒山范围内享有使用权和经营权,甲方不得随意干涉。

  七、本协议如有国家机构作调整,甲乙双方更换法人,不影响本合同的行使,变更后的法人或负责人继续投资本合同条款执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为长期承包协议,如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甲方被相关单位撤并,本协议继续对新的单位有效,如乙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由继承人继承本协议的权利义务。

  八、乙方以经营旅游业为主导,现因业务扩展将杨庄房村,庄家凹地块合并开发,为实现集体及私营双方利益达成共识,经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

  九、甲方帮助乙方接通自来水和电路,如乙方在有效期内从事不合法的业务,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在本协议的履行期限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单位征收本协议内的土地,土地上由乙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一、本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协议期满,如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协议,区域内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一切动产归乙方所有,由乙方搬走。

  十三、违约责任,在合同行使期限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上条款,如哪方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金。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永靖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份,__县(区)__乡(镇、)一份备案。

  十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在批准__县(区)__乡(镇、)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充分利用自身闲置资源,提高资源价值,经全体村民户主一致表决通过,同意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为此,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阳和坪荒山承包给乙方,乙方自愿承包。四至界限为:东与巡田乡界境线交界;南与东安大庙口林场紫云工区阳和坪新东交界处为界;西与赵海成承包交界;北至各农户责任山(岩老头齐脊倒水)为界。

  二、甲方自愿将此荒山出租承包其最重要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乙方在协议签订之后,马上动工修通响水岩至阳和坪的护林防火道路,路一年之内全部修好,山六年之内全部消荒,六年以后未消荒的剩余荒山地甲方有权收回。

  三、承包年限为35年,即自20___年1月1日起至20___年12月30日止。到期乙方要无条件退包,甲方即时收回,包括地权、林权及证,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借故不退。

  四、分成标准:甲方以荒山地入股分成,现有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新造林甲乙双方按二、八比例分成,即甲方占20%,乙方占80%,砍伐林木时的总产值除去砍伐工资、运输、砍伐证标准开支再另行分成,有关单位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造林全过程的所有开支由乙方单方承担,为公正起见,开始砍伐林木时,甲方必须参加与乙方共同管理经营,并可以双方公平竞标,山地界线纠纷以及甲方内部纠纷,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在承包期限内,不管乙方的承包经营情况怎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降低或提高承包比例分成,乙方不得以承包状况差为由而要求降低分成,甲方不得因社会发展国家变异而要求提高分成。

  六、甲方发包山场内现有的包括以后国家增划、增加的生态公益林补助款仍归甲方领取,但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己争取的国家项目款、优惠待遇归乙方享有,承包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

  七、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山场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进行伐薪、伐林,乙方为加强管理有权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条约,甲方及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支持遵守。

  八、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有权从甲方无偿获得道路的通行权,乙方因开发、经营的需要修建道路占用甲方的`土地,甲方应当同意支持并负责调解好矛盾,经济开支由乙方负责,马路以响水岩为界,上段新修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下段原有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九、在乙方承包期限内,因本地习俗,甲方村民病故,如选坟地,在乙方承包山场内,任其选于何处,乙方必须无条件答应和提供地方,如果有不属甲方村民的其它村人士进入乙方承包山场内选用坟地,乙方无权答应提供坟地,必须得到甲方同意。

  十、承包年限满期时,未砍伐完的林木,乙方不能要求延时再砍,应由甲方无偿收回,砍伐完林木的空地,甲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乙方再补造。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因管理经营所需所建置的设施工程和财物,归乙方全权所有,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其设施工程不能拆除带走,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乙方,而甲方不愿发包给乙方,那乙方所有设施工程和财物可以拆除带走,甲方需要的(除马路外)必须适当议价,甲方付现金给乙方。

  十一、在乙方承包过程中,因经营管理所需办理林权证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如果乙方将林权证用作抵押,只能抵押乙方股份,不能抵押甲方股份,更不能将甲方地权做抵押。

  十二、本协议签订以后,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生效,发生法律效力,每条每款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

  甲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简单的荒山承包合同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20)贰拾年,即从一九九0年三月份起至_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贰拾年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国家的变化和改革变化,按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合江县车辋乡(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合江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泽清

  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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