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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项目承包合同(5篇)

来源:呆呆养生

装修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共同承揽、实施 项目合作事宜,本着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1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承担和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负责施工项目从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及工程保修期满全过程管理。

  1.2 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乙方按规定交纳报建、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同时承担履合行同所发生的各种赋税。(如乙方已在当地税务部门完税,则凭税票办理相关手续)

  1.3 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实行风险保证金担保制。

  1.4 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乙方签订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命乙方为此项目的内部承包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管机构对施工全过程监管。

  第二条 甲方及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甲方职代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由甲方派出1名项目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 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及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的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进行管理,甲方所派驻人员代表甲方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推荐人选,需经甲方考核并体检合格后,由甲方与其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2 甲方派驻项目经理期或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包括交通、通讯、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等。甲方派往联营项目部的兼职项目经理应享受的待遇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

  2.3 帮助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派驻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必须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执业资质后方可上岗,对于不符合条件和甲方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2.4 为了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甲方代表有权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尤其对乙方确定的供货商进行审核,如发现供货商产品不能满足项目质量、工期要求,甲方代表有权拒绝其产品进入工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渠道,由甲方代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当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出现严重问题,危及或将要危及甲方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更换项目承包人以及更换施工队伍等必要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6 甲方代表有义务帮助和协助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管理,保持与业主的联系,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 办理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长沙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用。所需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或乙方抵押金中扣除。

  乙方须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如乙方无专人管理,则由甲方指定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所发生的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除,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2.9 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是通过公司资质评审确定的合格劳务企业,严禁采用包工头的劳务形式。如未使用合格劳务企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xx0元以下的罚款;如使用无资质的劳务企业则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安徽省内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的规定,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甲方对乙方开办农民工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1 甲方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均由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2.12 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一月内提交公司进行项目终结审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公司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等。并按公司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包括门楼、围墙、临时设施、场内施工道路等)乙方代表甲方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到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

  3.2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按甲乙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

  3.3 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公司监管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及标示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实行。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和资料。乙方应服从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出的整改通知书或罚款单(罚款由甲方财务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将整改情况向甲方工程管理部监管处做出书面汇报。

  3.4 乙方应积极协助业主及时办理许可证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批件;如因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未获得导致甲方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检查过程中的罚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5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及本人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含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由甲方代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事务。

  3.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甲方的有关规定。项目中标人和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的“现场监管交底”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现场管理标准图集》的要求来管理和规范项目。对于甲方委派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人。

  3.7 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甲方,否则,公司将给予处罚。

  3.8 项目正式组织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一星期,必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质安总监对项目进行预验收,未经预验收的项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加盖公司公章。

  3.9 办理双方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银行帐户

  4.1 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在合肥的统一帐号供乙方使用,甲方扣除各项费用后,其余工程款由项目经理部包干使用,并确保工程专款专用。乙方不得私设帐户,不得私自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后离开项目,否则按涉嫌贪污向举报,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4.2该帐户本工程的工程款仅限于本工程项目使用,工程结束后此帐户应及时对该项目做财务清算。

  第五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小写:)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项目各种税金由乙方直接缴纳(原件移交公司做账),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

  5.2乙方与甲方经营单位的往来款收付按公司规定执行。

  5.3报建、招投标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和承担的各项费用、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权限及违约

  6.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添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6.2 项目经理部印章由甲方刻制,由公司委派主要负责人员按规定掌管使用,原则上只用于本项目部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印章在工程竣工3个月后及时上交甲方,严禁乙方擅用印章或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采购、劳务、租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经济活动。

  6.3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名义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

  ⑴ 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利益、责任或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⑵ 将中标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割、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⑶ 私刻项目印章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工程,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项目亏损的处理:如项目亏损,对外所欠的民工工资、材料款、税金由乙方自有资金支付,如甲方垫付,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7.1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2 如不能协商一致时,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法律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提起诉讼。

  7.3 当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 附则

  8.1 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该工程的保修、维修。

  8.2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由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3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自该工程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及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无遗留问题后失效。

  8.4 本协议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5 本协议中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贷款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承包____ 国(地区)___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________(项目)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交由乙方经营管理,并由乙方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1、承包项目名称为:物业大楼

  2、地址:

  3、面积:

  4、产权证号:

  5、该项目的经营范围为:工厂的宿舍及生活配套招商项目(如理发,饭店,银行,物业服务、咨询服务、停车场等)。

  6、该项目的经营方式为:出租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限

  1、该项目的经营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间。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贰拾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项目承包金、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双方决定项目承包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年,共计元/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承包金_______元;

  3、甲方给予乙方场修建。

  4、承包费每3年调整一次,增幅10%,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书面确定。

  5、乙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承包金。

  第四条 项目物业交付

  1、甲方应于本装修完工)给乙方经营管理。

  2、甲方交付时应保证该物业项目水、电、道路畅通,无拖欠费用。

  3、甲方交付项目物业时应将该项目产权证、消防验收合格证、建筑安装及装饰施工图纸复印件2份同时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物业进行管理的维护。

  4、本条1、2、3项须全部交付,甲方方完成交付义务。

  第五条 承包经营权利义务

  1、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的项目进行合法经营。增加经营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 项目物业租赁的定价及涨幅由乙方确定,甲方不得干涉。

  3、 项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报批定价,项目物业管理由乙方或乙方选择服务商进行管理,甲方不参与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商的选择。

  4、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管理等原因产生的与承租商户、企业及其他第三者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因处置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因物业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解决并承担责任。因处置不当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 乙方在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7、 项目物业安防系统(门禁、监控)及停车场由乙方投资建设,工期约为天。

  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折旧价值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8、 乙方及乙方员工的活动应符合甲方物业项目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

  9、 乙方应保证其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美观整洁。

  10、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开展招商出租活动,甲方尽力给予协助和支持,帮助乙方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保障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11、乙方应负责其承包经营场地内的治安与消防工作,其治安与消防工作应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标准。相关职能部门或甲方发现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按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

  12、乙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将项目物业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六条 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及维修

  1、经营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为甲方享有。

  2、场地、设备设施的小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场地、设备设施的大修、定期养护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而改变场地设备设施的使用用途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5、乙方对承包经营场地进行装饰装修的,应保证其装饰装修不影响项目物业的整体功能,不改变项目物业的主体结构。乙方的装饰装修方案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进行装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合同终止后甲方按折旧价值进行补偿。

  第七条 水、电、煤气及采暖等费用的负担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和采暖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交纳方式及时间为:水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气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暖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项目营业执照的办理

  1、项目营业执照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项目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暂时不能满足项目经营管理需要的,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参与经营管理(如物业管理等特许经营许可项目)。

  第九条 项目物业保险

  1、项目物业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2、在项目物业承包经营期间,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应首先由保险金支付,不足部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合法经营、并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正确使用承包经营场地、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和损毁,否则乙方应予赔偿或修复,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纳承包金,否则甲方有权按法律规定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4、乙方将承包项目擅自转包的,转包行为无效,因转包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5、乙方使用承包经营场地出现治安或消防隐患时,有关职能部门或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而乙方未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营业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6、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实际经济损失。

  7、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物业项目的,乙方交付承包金期限可以顺延,因逾期交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物业保险的,应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解决,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

  第十三条 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约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

  4、 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告文件应以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__选煤厂

  乙方:__选煤运营管理公司

  甲方现有__洗煤项目待调试生产,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选煤生产管理技术团队,愿意承包该项目,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总则:

  一、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选煤系统设备,乙方负责生产,经营管理机设备维护、保养使用。

  二、乙方扶着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产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铲车3台,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场所,冬季供暖。

  三、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电力及水源供应,如因原料、电力,水源供应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按__吨/月正常生产,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资__万元/月,不饿能够达到上述产量造成的变压器无功损耗滞纳金罚款由甲方全额支付。

  四、承包形式为大包干,吨原煤生产费用为_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个人所得税。

  五、乙方应对洗煤工人,上保险。

  六、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发

  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分则:

  一、费用支付方式:

  1.调试费用:调试工人到厂,甲方支付乙方五万__元调试费用。确保调试正常进行。

  2.调试期限:暂定10日。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进厂。甲方提供200吨磁铁粉,适量润滑油和浮选药剂,试验期内甲方付费,试验完成后核定剩余量,余量由乙方付费。

  3.调试完成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万元生产所需费用,以确保正常生产,二十日内完成原煤入洗五万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产费

  4.生产费用结算:每月五号结清上月费用。

  5.按每月产量计算生产所需的材料费,正常电费,甲方需全额月初支付乙方。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为确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内灰不得大于7.5%;

  2.矸石带中煤不大于3%;

  3.中煤含精煤小于8%,含矸小于5%;

  4.浮精灰分10%—12%,尾矿灰分大于50%;

  三、产品质量超标处罚。

  四、承包期限为三年:

  即本合同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结束。

  五、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所定条款有异议,可经双方协商后再订立补充条款。

  六、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装修项目承包合同

  发包方: 重庆业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承包方: 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发包方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__年一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 发包方在20__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 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 20__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 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 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庆业龙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两份,重庆宏瑞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发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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