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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户口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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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户口由父母商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归母亲抚养,离婚后的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一、离婚后子女户口要怎么办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议不成的,由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记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孩子由谁抚养呢

夫妻离婚孩子判定的规定是: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4、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5、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关于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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