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账号属于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有权对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进行查封、冻结、扣划。恶意转账可能影响夫妻财产判罚。可联系微信所属公司,出具文件要求调查转账记录。有权查询微信账户,但一般不主动查询,需当事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有权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应辨别真伪并确定证明文书的效力。
法律分析
会的。微信账号属于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微信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恶意转账可能会影响夫妻财产的判罚。在强制执行时,会联系微信所属公司,出具相关文件手续,要求调查被执行人地在微信的转账记录。微信里的钱如果构成了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又被对方举证了的话是可能查询的,一般来说,不会主动查询,根据案件需要当事人可以申请查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160;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拓展延伸
微信转账记录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效力及查证要求
微信转账记录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证明财产的转移、支付行为等。然而,在使用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时,需要注意一些查证要求。首先,要确保转账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以通过保存原始截图、银行流水等方式进行证明。其次,需要证明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的关联性,例如通过提供相关的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此外,可能要求提供转账双方的身份证明、银行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总之,在离婚诉讼中使用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的查证要求,以确保其法律效力的认可和有效性。
结语
微信转账记录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证明财产的转移、支付行为等。有权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微信账户,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使用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相关的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其与离婚案件的关联性。会根据案件需要申请查询微信转账记录,以审查确定其效力。当事人应遵循法律规定和的查证要求,以确保微信转账记录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