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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5篇)

来源:呆呆养生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烘包空调机房工程

  2、工程地址:什邡市金河东路

  3、承包范围和内容: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烘包钢结构空调机房、空调机组基础(三个)。

  二、合同价款

  总价包干为¥15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的40%,计人民币620xx.00元作为材料款。

  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一个月以内组织竣工验收(甲方一个月内未进行竣工验收,乙方视为工程合格),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正式(在甲方税务部门代开),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5%,计人民币85250.00元。

  3、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7750.00元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一年后三日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技术标准及要求

  1、彩钢板为50mm厚夹芯泡沫彩钢板,压型钢板厚度不小于0.426mm。

  2、塑钢窗为中财型材80系列(加钢衬)推拉窗,玻璃为5mm厚无色单层普玻。

  4、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其质量由乙方按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进行抽检和送检,合格的方可入场和使用;因乙方未检定合格而先行使用的,后果乙方承担。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加强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组织分部、分项的隐蔽验收,检查或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前5天将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善并装订成册交于甲方审阅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包括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材质证明、竣工图纸、验收记录等。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甲方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标示醒目、安全防护用品齐备、安全措施完善。

  2、乙方应在必要处设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现场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材料、设备设施的出厂需经甲乙双方工地现场代表的签字确认并经甲方代表开具物资出门条,接受甲方保卫部门的查验无误后方可出厂。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双方协商并签证确认。

  八、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工期应当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延期违约金限额为结算总价款的20%。

  3、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否则 ,甲方有权另行请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的,发包人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赔偿。

  九、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什邡市人民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5200元,大写:伍仟贰佰元整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 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 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 元

  5、保修金 400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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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工期

  从 20xx年 月 日起至 20xx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文件的组成

  一、文件组成

  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

  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

  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

  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

  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

  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会议(会商)纪要,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

  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

  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1、结 构: 。

  2、建筑面积: 。

  3、层 数: 。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

  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

  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 承包范围:合同附件施工图纸内钢结构部分, 。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辅助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验收的费用。

  三、本工程钢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与此有出入的,以竣工图纸为最终结算标准。

  四、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

  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死。本合同特明确,材料部分开具材料,劳务部分开具建筑安装。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总包服务费(总价的1%)及税金;不含劳保基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调整合同价款:

  1、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价格以报价表同项单价为准)。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死价+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

  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二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

  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发包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发包方应在接到异议后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确认承包方的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名。姓名为:。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

  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3、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乙方装表计量,按实际用量计费交给总包单位;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

  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收到发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 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制作构件重新制作或采购,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

  5、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

  2、停工并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则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责任是第三方时,则发包方对第三方取得追偿权。

  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承包方应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其代表清点检验。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上或检验申请上签字。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必检项目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承包方安排 工厂制作,在材料准备好后,承包方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

  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承包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8、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代表报质检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质检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9、自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按国家法规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一、地脚螺栓工程由承包方复测合格并请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开始进场施工。

  二、中间验收:钢结构主次构件安装完毕,承包方自评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后通知发包方组织中间验收。发包方在接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字确认,验收不符要求的,承包方整改。发包方二日内不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三、最终验收:全部钢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应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别按以下处理:

  1、验收合格的,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确认。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日。

  2、经验收认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个别一般性问题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合格,但需在验收记录中注明存在的问题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经发包方确认,则验收合格日期为在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日。

  3、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形成验收纪要,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后通知发包方再次验收,但实际工期计算至首次提交验收报告日,修改期间应计入承包方的施工时间。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再次验收报告后后 七 日内无书面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则视为工程合格,有关质量等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款由业主方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1、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 (即人民币 。

  2、 本工程共分五个单体,每个单体施工完毕后付至单体造价的80%作为进度款,以此类推。

  5、 钢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结算个工作日内,发包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如发包方未能按付款方式履行,承包方有权计息,按未付部分每月 ‰ 计入。

  6、 余款%自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七日内由业主方无息付清。

  7、 业主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能支付工程款时,在承包方催告后 付的,承包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待业主方支付后恢复施工。停工期间损失由业主方承担,工期顺延。如在催告后28天内不支付的,则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业主方赔偿一切损失。

  8、 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电汇。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的,应予返工或修理,并承担其费用。

  2、 承包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导致发包方损失的,应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每天三千元计算赔偿承包方的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设计而造成停工、窝工、返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发包方未及时向承包方发出指令、批准、或发出指令错误,赔偿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1 本合同;

  1.2 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附件;

  1.3 施工图纸;

  1.4 合同履行中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往来电报、传真、信函、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有关的各种书面函件; . 1.5 投标书和招标答疑文件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二、 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也可以其他合法的方式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修改。

  三、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满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工程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相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钢结构屋架和屋面的制作安装等。

  二、计算方式和价格:甲方总工程约200㎡,乙方承包以屋面滴水面积计算,每平方85元/㎡起(不含税价。)

  三、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如有变更及时给予解答,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提供电源、水力,伙食等并协调工地人员交叉作业等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日期开工,待工程完毕全部结清工程款。

  2、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规范,统一安排。

  六、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乙双方协商开工,如甲方因原因造成开工延期,甲方必须通知乙方,推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 ,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如有工程质量,乙方应及时维修。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

  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捍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工程结算完毕,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电话:年 月日

  身份证: 电话: 年 月日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1、本合同交工期:以乙方进入施工场地为开工时间,工期为个工作日。

  2、如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等影响施工因素。

  (2)、在施工停电、阴雨天连续4小时以上,由甲方负责按时间补偿付当时工资。

  (3)、由于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4)、未按约定拔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影响进度,由甲方负责。

  (5)、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反修工资及一切材料费用。

  三、设计、图纸

  乙方负责设计、图纸、施工由甲方认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施工)。

  四、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A、甲方负责用水电到位,提供乙方人员住宿。

  B、甲方负责协调内外部关系。

  C、材料的存放有甲方提供场地及制作场地和成品位置。

  2、乙方工作

  A、乙方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及施工程序。

  B、施工防护工作及施工安全卫生要求,按规范操作。

  C、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

  D、乙方从开工之日起须有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责任,并提供相关的劳动保障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赔偿,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单,每人一份。

  五、工程项目款的支付预与结算

  工程项目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银行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款结算办法》结合钢结构建筑的特殊情况进行支付与结算

  1、此工程以包工形式,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工程合同签订三日内,(1)、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承包开始施工。

  3、本工程钢构件(梁、柱)焊接完成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安装。

  4、本工程屋墙面彩板到场地内,发包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工程,进度款到承包方指定的账号后,工程进行下一道工序,进行彩板安装。

  5、安装竣工通知发出后十日内发包方付足合同总价的7%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余款3%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留滞,保质期为半年,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全部保质金。

  6、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即逾期三日仍不付款,难以支付的情况发生,承包方应限期发包方提供有效经济担保,若发包方不能在承包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承认的经济担保,承包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履行,逾期延工期时间,甲方按未到款总价承付补偿金。

  7、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对延期工时作双倍延长。

  8、本合同结算方式:应汇入承包方书面出具的指定的银行账号,未到账则视为无效。

  六、工商、税务、城建等各部门的一切费用或干扰由甲方负责乙方人员进场后,要文明施工,严格按规程操作,保质保量,并注意安全。

  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履行的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八、违约责任:

  因单方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并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中所有双方签章附均同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如遇特殊情况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钢结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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