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战六级残疾军人35010元/抚恤金年;因公六级残疾军人33130元/抚恤金年;因病六级残疾军人27980元/抚恤金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二十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