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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施什么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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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1、对于需要帮助的残障人士,应当积极给予帮助;2、在开展活动时,不得有基于残疾的歧视行为;3、开展的活动内容,应当根据残障人士的情况予以适当的辅助性服务。例如,对电视节目提供手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四)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2种观点: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多种途径促进残疾人就业,如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等。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这一方针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康复状况,并为他们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具体措施包括:1.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国家通过各种培训机构和方式向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特定职业的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2.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就业机会。同时,国家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他们招用残疾人。3.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国家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类型的就业援助和补贴,如残疾人就业补贴、岗位适应性补贴、职业介绍和推荐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措施还有哪些?除了上述措施外,国家还实行了其他保障措施,如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开展残疾人创业扶持、提供公共交通和劳动保护等服务,以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生活。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了多项扶持和保障措施,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康复状况,并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3种观点: 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首先要面向基层。在中国,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城市街道、工厂、矿山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其次,要融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是整个社会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也有和社会公共文化生活一样的一面。因此,大众文化传播媒体有责任反映、宣传和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各级和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使社会公共文化设施也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种文化、艺术、体育和娱乐活动应最大限度地吸收和接受残疾人,为残疾人的广泛参与提供和创造机会。第三,残疾人参加,残疾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应适应各种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有不同的生活障碍,形成不同的障碍来弥补和克服不同的障碍需求。例如,盲人看不见,那些有声节目,有声读物,触摸文字就成了盲人的特殊需要;聋人听不见,视觉形象,字幕和手语都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只有适应各种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残疾人才能广泛参与各种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四)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1种观点: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多种途径促进残疾人就业,如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等。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这一方针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康复状况,并为他们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具体措施包括:1.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国家通过各种培训机构和方式向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特定职业的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2.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就业机会。同时,国家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他们招用残疾人。3.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国家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类型的就业援助和补贴,如残疾人就业补贴、岗位适应性补贴、职业介绍和推荐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措施还有哪些?除了上述措施外,国家还实行了其他保障措施,如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开展残疾人创业扶持、提供公共交通和劳动保护等服务,以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生活。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了多项扶持和保障措施,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康复状况,并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2种观点: 一、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享受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分包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2)非招标方式采购;(3)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第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开展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提高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方式有哪几种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给予全方位扶持;2、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3、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4、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第3种观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联合会联合发布了《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至少有机会接受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让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有机会获得一次以上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养;让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创业的残疾人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1)就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中新成长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行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以就业为导向,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加强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就业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努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重点加强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支持一批民间工艺和民族传统文化技能传承人。(2)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用人单位在职残疾职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用人单位依托其培训机构或其他培训机构,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员工技能水平的要求,对新聘残疾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或学徒培训,对在职残疾员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三3)创业培训。培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培训,提高创业能力。依托培训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管理培训,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该计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补贴范围,实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捐款。各级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为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加强残疾人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加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与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提高创业成功率。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残疾人职业健康保护,加强劳动保障监督,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是指县级以上设立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2种观点: 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是指县级以上设立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残疾人事业是涉及各个领域、各个部门的综合性事业,需要一个跨部门的协调机构。目前,全国县级以上普遍设立了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机构什么时间放年假国家不会规定部门什么时间休年假,这个需要个人申请.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哪些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不满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2)人民。人民,是指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的民事审判受理。县级总工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县级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接受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进行协调沟通,解决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工会公职律师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负责县级工会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办理。负责总工会机关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什么部门负责国家的网络安全工作?国家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明确了网络安全的监管责任,解决了谁来负责的问题。将现行有效的网络安全监管法制化,明确了部门与其他相关网络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电信主管部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这种“1+X”的监管,符合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社会全面融合的特点和我国监管需要。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是什么?人民调解法中界定人民调解的范围为“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自产生以来,调解的内容基本上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人民调解的纠纷范围,从纠纷主体到纠纷内容,都有了较大的拓展和变化。比如因土地承包、村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劳资工伤、物业管理、集资纠纷、复转军人安置、医疗纠纷、下岗分流、催讨欠薪以及涉法上访等社会热点、难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从纠纷类型可以看到:一是纠纷主体发生变化,群体性纠纷显著增多。以前的纠纷多是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发生,现在则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有时还涉及到像村委会等集体组织;二是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三是部分当事人诉求方式和行为方式偏激甚至违法。一般认为,凡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涉及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人身、财产权益的纠纷,属于民间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处理。但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纠纷或者禁止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除外。这样理解符合及有关法律对人民调解的规定,也是人民调解区别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明显特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是指县级以上设立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1种观点: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法律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五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委托,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工会、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依法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从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第3种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功能缺陷,长期处于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有困难的人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颁布实施,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法律定义了残疾人的概念,即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功能缺陷,长期处于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有困难的人群。这一定义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残疾,包括肢体残疾、听力障碍、视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残疾、精神障碍等。法律规定,残疾人应当得到平等的待遇和机会,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有权接受教育、就业、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同时还应当受到社会的关爱、尊重和支持。此外,《残疾人保障法》还规定了残疾人的监护、救助、教育、职业康复、辅助器具、交通出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以确保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在就业方面有哪些特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必要的职业培训、转岗培训等,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此外,国家还应当对用工单位招用残疾人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对雇用残疾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贷款、场地、技术等方面的帮助。此外,国家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应当为其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辅助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并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和标准,以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增强其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尊重残疾人的权利和需求,为其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必要的支持,实现残疾人与非残疾人在职业上的平等和共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功能缺陷,长期处于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有困难的人。该条规定明确了残疾人的定义,以及这一人群所面临的具体困难和保障需求。

第1种观点: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哪些服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针对残疾人劳动者,组织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二是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其招聘残疾人提供便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2)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3)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4)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规定。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残疾人服务机构接收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前,应当对残疾人服务需求、身心状况等与服务相关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和评估结果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哪些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针对残疾人劳动者,组织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二是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其招聘残疾人提供便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2)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3)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4)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请问网络服务平台是否承担责任网络服务平台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我是个二级残疾人我被投资平台骗了?法律分析:投资平台被骗可以去查找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注册信息等,利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还可以收集证据,结合被骗的受害者,相互沟通,商量解决办法,收集相应的证据,大规模的集体控诉胜算很大。然后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残疾人社区康复主要提供哪些服务?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社区康复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用品用具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等多种服务。(1)康复医疗服务,主要为残疾人提供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家庭康复病床和转诊服务等;(2)训练指导服务,主要包括为需要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人制订训练计划、传授训练方法、指导使用矫形器和制作简易训练器具、评估训练效果;(3)心理疏导服务,通过了解、分析、劝说、鼓励和指导等方法,帮助残疾人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鼓励残疾人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配合康复训练;(4)知识普及服务,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普及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5)用品用具服务,根据残疾人的需要,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租赁、使用指导和维修等服务;(6)转介服务,掌握当地康复资源,根据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及用品用具等方面不同的康复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做好登记,进行跟踪服务。《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第九、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来讲,残疾人社会工作主要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四个方面。  (1)医学康复。这是指通过治疗,改善、恢复残疾人的各项身体功能,减轻他们的能力障碍,使他们获得最大限度的日常生活能力,为他们重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身体方面的必要条件。(2)教育康复。这是指对肢残人员进行普通教育和对盲人、聋哑人、弱智人进行特殊教育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它为残疾人重新参加社会生活提供文化、教育方面的条件。教育康复从生理和精神两个层面对残疾人实施援助:在生理方面,它补偿残疾人生理机能的缺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精神层面,它为残疾人提供精神食粮,陶冶情操,弥补他们在身体器官和心理上的双重缺陷。(3)职业康复。就是以职业训练为中心,通过咨询服务、职业评估、教育、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措施,协助残疾人具备适当的职业适应能力,从而能够进行劳动就业。  (4)社会康复。这是指从社会角度进行医疗、教育、职业康复等工作。通过动员社会各种力量,为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享有与健全人同样的权利和尊严,为社会履行个人职责,作出残疾人应有的贡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第三十二条 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事业单位,接受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是国家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一是针对残疾人劳动者,组织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二是为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其招聘残疾人提供便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1)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2)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3)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4)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5)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此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规定。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残疾人服务机构接收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前,应当对残疾人服务需求、身心状况等与服务相关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残疾类型、残疾等级和评估结果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实施分级分类服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优惠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五条规定,各级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赔偿金如何确定?残疾人赔偿金的确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人康复的基本途径有哪些?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残疾人康复的基本途径有社区康复、机构康复、家庭康复。(1)社区康复是以社区里的康复站点为基础开展残疾人康复的一项工作。我国的社区康复以街道、乡镇为实施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用品用具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等多种服务。(2)机构康复是指康复机构利用先进的设备和较高的专业技术,对残疾人开展身体功能、心理疏导、社会适应等多方面的康复。康复机构包括医疗机构设立的残疾人康复医学科室、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所等。这些康复机构可以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训练和职业培训等多种服务,是进行康复技术指导、开展人才培训、进行康复科学技术研究的骨干力量。其中,各级残联举办的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力量,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3)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还必须依靠残疾人家庭成员的力量。要调动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残疾人进行生活自理、认知能力、语言交流、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规定。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相关法律规定《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七条,各级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我国对于残疾人拆迁优惠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按房产和地产的数量进行的,我国拆迁法律体系中没有对残疾人的特殊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顾名思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我国对于残疾人的优惠主要是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如下: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5.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6.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7.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8.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残疾人优惠残疾人优惠: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级规定。招用残疾人低于法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1.残疾人城市低保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员可全额享受低保待遇;2.粮油供应帮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3.残疾人农村低保补助: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

第1种观点: 康复与教育“县级以上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对此有哪些条例?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第四条县级以上领导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乡镇和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有关工作。总结: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公益宣传。国家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兴建相关公益设施。法律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公益宣传。国家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捐助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兴建相关公益设施。第国家鼓励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提高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国家鼓励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九条对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是指县级以上设立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五条 各级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县级以上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3种观点: 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分析具体如下:1、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2、救助内容和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县级以上地方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2、审核。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级残联组织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以上地方规定;3、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地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康复需求评估。定点康复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残联组织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综上所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负责制。地方各级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法律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一条为了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各种致残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异常,防止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正常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本条例所称残疾人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第三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和帮助其融入社会。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第1种观点: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是指通过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分散”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相对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通过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以及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等方式实现个体就业。集中与分散两种就业方式各有优势。一方面,集中就业可以较大规模地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便于集中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培训,提供适合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分散就业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便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实践证明,集中与分散两种就业方式相互补充,成为解决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两种主要渠道,为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县级以上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第三十二条 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2、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衍生问题:残疾人补贴怎么申请?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表、报批;经审批后到社区定期领取。各地标准不一,有的甚至没有,可以事先拿着《残疾证》到当地县(区)残联咨询一下,看看对应的标准。

第3种观点: 残疾人就业,具体如下:1、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2、对于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扶持。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一、办理残疾证所需手续: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2、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3、用人单位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职工的,必须持证件原件到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4、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均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残疾人证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用人单位招聘非本地区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样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对于残保金减免中不造成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规定。

第1种观点: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其中“集中”是指通过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分散”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相对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通过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以及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等方式实现个体就业。集中与分散两种就业方式各有优势。一方面,集中就业可以较大规模地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便于集中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培训,提供适合的设施设备。另一方面,分散就业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便于残疾人融入社会。实践证明,集中与分散两种就业方式相互补充,成为解决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两种主要渠道,为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县级以上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第三十二条 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2、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衍生问题:残疾人补贴怎么申请?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填表、报批;经审批后到社区定期领取。各地标准不一,有的甚至没有,可以事先拿着《残疾证》到当地县(区)残联咨询一下,看看对应的标准。

第3种观点: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通过多种途径促进残疾人就业,如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等。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以就业促进康复、以康复促进就业”的方针,这一方针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康复状况,并为他们融入社会奠定基础。具体措施包括:1.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国家通过各种培训机构和方式向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特定职业的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2.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残疾人,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就业机会。同时,国家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税收优惠,鼓励他们招用残疾人。3.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国家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类型的就业援助和补贴,如残疾人就业补贴、岗位适应性补贴、职业介绍和推荐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残疾人就业的保障措施还有哪些?除了上述措施外,国家还实行了其他保障措施,如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开展残疾人创业扶持、提供公共交通和劳动保护等服务,以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生活。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了多项扶持和保障措施,旨在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康复状况,并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些措施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补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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