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上下限:上限22941元,下限4588元,单位缴费比例14%,个人缴费比例8%。基本医疗保险上下限:上限33786元,下限6757元,单位缴费比例5.5%,个人缴费比例2%。重大疾病医疗补助:11262元,缴费比例0.26%。失业保险上下限:上限33786元,下限2100元,失业保险的浮动费率指单位缴费比例,浮动缴费比例由社保部门按用人单位前五年失业保险申领率来确定,2020年7月-2021年6月分为0.32%/0.48/0.8%三档。个人缴费比例0.2%。生育保险上下限:上限33786元,下限6757元,单位缴费比例0.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2种观点: 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记录广东省各城市自2006年以来每年社保缴费基数情况的一份清单。根据该清单,缴费基数的调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社保基金运营情况等。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一份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公布的清单,旨在记录广东省各城市自2006年以来每年社保缴费基数情况。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参加社保的人员每月应该缴纳的社保金额的计算基础,也是社保缴费的重要参考依据。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可以为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缴费标准和缴费基数的参考依据,同时也体现了广东省在社保方面的和可持续发展策略。根据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显示,广东省各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社保基金运营情况等。缴费基数的调整不仅会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也会直接影响到社保基金的运营。因此,广东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如何查询自己所在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或者各城市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也可以咨询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与社保相关的工作人员。广东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是一份重要的参考资料,具有指导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的作用。广东省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营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促进社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我国不同地区对于社保基数的规定有所不同,对此劳动者需要了解社保基数的话,需要查询当地的是如何规定的,按照该规定缴纳社保。一、2022年广州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广州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执行,最高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执行。以下是广州市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表:广州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0.8%、0.%、0.48%;个人0.2%生育保险:单位0.85%;个人无需缴纳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个人无需缴纳。二、社会保险基数的上下限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三、社会保险的特征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广州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执行,最高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保持不变。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1种观点: 广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是由规定的最低缴费金额,与职工的工资水平有关。自2010年开始实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机制,每年进行调整。当前广州市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13296元。广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指广州市规定的最低缴费金额。广州市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机制,每年进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是以职工工资水平为基础,设定的全市最低缴费标准。职工缴纳社保费用时,所缴纳的费用不得低于社保缴费基数。广州市目前的社保缴费基数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根据城市居民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等因素进行核算,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根据最新数据,广州市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为13296元。缴费基数越高,职工的社保缴费和相应的社保待遇也会相应提高。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并不等同于职工的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只是规定的最低缴费金额。职工在参加社保时,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还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来计算。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对职工有哪些影响?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会影响职工的社保缴费和相应的社保待遇水平。缴费基数越高,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也相应增加,但同时,职工的社保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此外,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社保缴费,如果企业的员工缴费基数高于规定缴费基数,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保费用。广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是由制定的最低缴费金额,职工在参加社保时,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还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水平来计算。缴费基数会影响职工的社保缴费和相应的社保待遇水平,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社保缴费产生影响。【法律依据】:《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费按本市制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征收。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应当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挂钩,采取不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的办法确定。
第2种观点: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缴费年限依据为《《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广东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参保人员在广东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问:职工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够可以一次性缴满吗?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一、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二、外省户籍人员:须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市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三、港澳台户籍人员:须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市1、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15年的。法律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未达前款规定的市,从2022年开始,在本市2021年缴费年限的基础上,逐年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第七条 参保人员在本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第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一)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二)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退休后待遇享受地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符合上述规定的地级以上市,或参保人员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地级以上市。第九条 各市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一)参保人员在最后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规定的,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符合本办法第规定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二)参保人员在最后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办法第规定,也不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缴费至规定年限,但在曾参保地符合本办法第规定的,可转回该曾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三)参保人员不符合本办法第规定及本条第一、第二项情形的,可选择在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其他曾参保地或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的户籍所在地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该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第十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办法第规定,按第、第九条确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后,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同)为缴费基数,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时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办法第规定,可用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补缴。参保人员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各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保留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记录,中途可按本办法规定确定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并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享受相应待遇。以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